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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發(fā)布時間:2023-08-04 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匯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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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篇1

1、決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把決定通知對方,與此同時,應該向對方說明解除的理由,如果事先不通知對方,屆時突然解除,則視一方違反合同,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個人過失受到處罰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外。

2、公司決定解除勞動合同,應征求工會意見。要提前十天將被解除人名單及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會,若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違反合同規(guī)定或國家法律,可在7日內提出重議,以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屬違紀違規(guī)的,應發(fā)給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將其個人檔案交上級有關部門。

4、公司與員工因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爭議,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直接向烏海市勞動仲裁辦申請仲裁。

因開除、辭退違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在公佈處理決定15日內可直接向烏海市勞動仲裁辦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判決。

5、解除勞動合同員工的三項社會保險,公司負責辦理轉移手續(xù)。

1、犯有第一條所列錯誤的員工,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情節(jié)較輕的,由本單位安排離崗學習,學習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學習期間可安排從事其他工作。待崗、離崗期間享受最低工資標準。

2、犯有第一條所列錯誤,情節(jié)嚴重并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在公司內影響惡劣的,由公司組織離崗學習,學習期間扣除個人應繳社會保險外,發(fā)給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3、員工離崗學習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三個月后仍不具備重新上崗條件,予以解聘。

4、待崗人員可實行雙向選擇,組織安排或個人擇業(yè)。待崗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工資待遇如下:

第一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發(fā)給,技能工資按本人的技能工資全額發(fā)給,不享受掛鉤工資;

第二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的70%發(fā)給,技能工資按70%發(fā)給;

第三個月按部室一般工作人員平均績效工資的50%發(fā)給,技能工資按50%發(fā)給。

待崗期間公司據情安排工作,如果超過二次不接受公司安排工作的,予以解聘。

5、因違反規(guī)章制度,公司決定停職檢查,在停職檢查期間,只享受基本生活費。

1、待崗、離崗人員攜帶由原單位出具的離崗原因書面材料或持人力資源部調令到指定地點準時報到;

2、學員必須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作息時間;

3、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組織學習并提供學習材料,離崗人員的學習材料費用由本人負擔;

4、學員請假須經人力資源部領導批準,無故缺勤按曠工論處;

5、學習期間原單位如遇特殊情況,由原單位申請,人力資源部批準,可暫回原單位工作,工作處理完畢繼續(xù)參加學習;

6、學員學習期滿,應提前5天將學習心得、上崗申請書、班主任關于學員的鑒定材料交人力資源部。

1、學員在學習期間,能深刻反省自己所犯錯誤,作出書面保證,遵守學習紀律,由本人提出上崗申請,經人力資源部鑒定為合格者,報請公司領導批準,方可重新上崗;

2、學習期間表現突出,或為企業(yè)有立功表現的,可提前上崗工作;

3、離崗人員經過學習、教育,符合重新上崗條件,原則上回原單位上崗,但原單位可重新安排其它崗位(工種),由本人在單位內部競爭上崗。

1、非本人原因待崗的,由人力資源部出具待崗原因材料,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屬機構調整的,以公司下達的有關文件為準;

2、因違規(guī)違紀離崗學習者,由本單位出具離崗原因詳細材料,并經本人簽字同意,分管公司領導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告公司領導;

3、本人對離崗學習不服的,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訴,但申訴期內不影響執(zhí)行。

十二、公司員工自愿要求停薪留職的具體規(guī)定:

1、停薪留職的時間不得低于二年。停薪留職期間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職期間,應自覺遵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guī)、法令,如有違法、違紀行為,公司根據《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規(guī)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3、停薪留職期間所發(fā)生的疾病、傷亡、財產損失等一律由本人負責,所需費用自理。因意外事故喪失勞動能力者即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不負擔任何經濟補償責任。

4、員工要求停薪留職,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部門(分廠)簽屬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報人力資源部,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與其簽訂停薪留職協(xié)議書,人力資源部監(jiān)督執(zhí)行。

5、員工停薪留職期間,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全額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等保險),每季度員工主動向公司財務繳納一次,如拖延超時三個月不交費用,則按自動離職處理。停薪留職計算工齡。

6、停薪留職期滿,本人愿意回公司工作的,需在期滿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公司將根據人員余缺和工作需要進行安排。如安排不了,則在公司內待業(yè),待業(yè)期間,三項保

險由本人負擔。愿意繼續(xù)停薪留職,可以再次提出申請,續(xù)簽停薪留職手續(xù)。停薪留職期滿一個月內本人既未要求回公司工作,又不續(xù)辦停薪留職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本規(guī)定 年八月一日起執(zhí)行。原有員工待崗、離崗、解聘、停薪留職的有關規(guī)定廢止。

為了確保原企業(yè)職工與改制后的企業(yè)雙方合法權益,依據《企業(yè)整體出售協(xié)議》 《職工安置辦法》和《企業(yè)章程》中有關條款中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合同書。

一、經確認,職工 在改制前有效工令為年,安置費年金額為 元,總計為 元。

二、一次性安置費不發(fā)給職工本人,以不計息掛帳形式記在職工名下,經公證后,交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本合同書簽字公證生效后,國企職工身份隨之解除,國家不在承擔無限責任。在發(fā)生職工自愿辭職或企業(yè)辭退職工時,安置費一次性以現金形式發(fā)給職工本人,解除勞動關系,改制后的企業(yè)將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不買斷工令想保留國企職工身份的職工按《職工安置辦法》中有關條款處理。

五、對無正當理由而不服從改制后企業(yè)安排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發(fā)給安置費。

解除勞動合同 篇2

解除勞動合同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糾紛

本報通訊員顧建兵

“憑罰我180元?源頭錯了,中間環(huán)節(jié)必須是對的嗎?”傅女士怎么也沒有想到,她因為在公司網絡交流平臺上發(fā)了一句牢騷話,便被公司以損害企業(yè)文化、造成負面影響為由將其解雇。

7月11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合同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被告南通某風機公司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付原告傅女士雙倍經濟賠償金共計12250元。

一句抱怨遭公司解雇

現年32歲的傅女士于20xx年5月底進入南通某風機公司上班,從事對外采購工作。20xx年6月初,雙方在勞動合同到期后,又續(xù)簽了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的勞動合同。

去年6月24日,傅女士所在的采購科根據公司品保部門的銷售排產計劃與上海某公司簽訂了采購防爆電動機和電機的合同,同年7月8日這批貨物按合同時間到達并經檢驗合格入庫。同日,公司設計科下達了銷售排產采購設備的定額單和外購件匯總表,與原先采購要求不一致,但之前購買的設備已入庫,無法再改。同年10月19日,公司生產部門在使用電機時發(fā)現實物與技術要求不一致。一周后,公司就此事作出調查結果,認為品保部下單及銷售排單參數不明確及采購工作不到位是造成這次采購錯誤的'原因,給予傅女士等多人扣款處理,傅女士被扣180元,調查處理結果公布在公司內部網絡交流平臺。

“憑什么罰我180元?源頭錯了,中間環(huán)節(jié)必須是對的嗎?”傅女士在交流平臺上作出回復說。不久,傅女士就因為這句在公司內網群發(fā)的話,遭到了辭退處理。傅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認定屬違法解約

審理中,公司是怎么解釋的呢?據了解,該公司拿出了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員工行為管理規(guī)定》,其中的一條表述道:因不服從工作安排、檢查、激勵而故意制造事端、刁難或出言恐嚇管理人員的,經查明屬實,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待崗或開除,同時負激勵200元至1000元。

一審法院認為,結合原告的言論來看,得不出該行為屬于“故意制造事端、刁難或出言恐嚇管理人員”的結論。因此,被告對原告予以辭退的處理于法無據,也與其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不符,屬于違法解除,應承擔支付賠償金的法律責任,遂判決被告支付原告勞動合同賠償金12250元。被告提出上訴,后被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

在互聯網飛速發(fā)展的時代,這起新型勞動合同糾紛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義。承辦該案的合議庭審判長顧曉威分析說,今年以來,南通市中院受理的一、二審勞動爭議案件多達941件,這其中有不少都屬于企業(yè)與員工溝通不夠才產生的矛盾糾紛。該案中被告將其上升到嚴重損害企業(yè)文化,并選擇了解雇員工這種最嚴重的過錯懲罰方式,完全違背了企業(yè)文化“公司要關員工”的核心理念。公司應當給予每個員工表達自己看法的權利,并反思決策和管理是否出了問題。

(丁國鋒)

解除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一種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勞動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當事人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終止合同,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我國《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特別是對于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1)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②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③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里所說的“患病”,是職業(yè)病以外的其他病癥。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后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上述3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并根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給予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 篇4

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

解除勞動合同三定律:

1、 除了法定條件,任何約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均無效(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是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協(xié)商排斥其他法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2、 任何約定違約金、賠償金的`,均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p>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除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解除的適用情形

《勞動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經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此外,其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三十一.三十二條還分別規(guī)定了在一定情況下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可以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勞動者患病或非應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三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單方解除勞動合同)。yJS21.Com

根據《勞動法》規(guī)定,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勞動者亦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即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種情況,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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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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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_____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_____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_____元;

e)其它:共計¥_____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為準。

3.甲方為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5.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此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2

銷售人員是企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業(yè)績直接關系企業(yè)的盈利與發(fā)展。然而,在銷售市場不穩(wěn)定的情況下,銷售人員的工作穩(wěn)定性較差,一旦出現業(yè)績下滑等問題,企業(yè)很有可能解除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那么,如何正確處理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問題,不僅能保障企業(yè)的利益,也能有效維護員工的權益呢?

一、勞動合同解除的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工作能力不能符合所需的從事工作的要求的;(三)因改變經濟制度和組織結構,需要裁減人員的;(四)其他不能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客觀情況。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p>

二、 銷售人員勞動合同解除的具體操作

在企業(yè)管理實踐中,銷售人員的業(yè)績波動比較大,也是企業(yè)裁員的重點對象,那么,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應該如何具體操作呢?

1.協(xié)商解除

如果銷售人員的業(yè)績不佳,不能滿足企業(yè)的要求,一方面企業(yè)可以向銷售人員提出業(yè)績改進的要求,給予改進機會。如果銷售人員經過改進仍未達到企業(yè)的要求,雙方可以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方式的優(yōu)點是能夠減少企業(yè)的訴訟風險,也能夠提高員工的滿意度。

2.經濟補償

若是銷售人員的業(yè)績不佳,不能滿足企業(yè)要求,企業(yè)又不想保留該人員,企業(yè)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方式的優(yōu)點是能夠減少訴訟風險,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并且能夠有效地維護企業(yè)的形象。

3.嚴格合同解除

如果銷售人員在勞動合同期內出現違法違約行為,影響了企業(yè)正常經營,企業(yè)可以采取嚴格的合同解除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方式的優(yōu)點是可以嚴格執(zhí)法,維護企業(yè)的正常經營權益。

三、注意事項

1.認真制定勞動合同

企業(yè)應該認真制定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以充分保障企業(yè)和員工的權益,避免發(fā)生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2.嚴格遵守法律程序

在銷售人員的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企業(yè)應該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程序,避免違反國家法律,損害員工的利益。

3.妥善處理員工權益

在銷售人員的解除勞動合同過程中,企業(yè)應該妥善處理員工的權益,充分尊重員工的利益和尊嚴,避免損害員工的權益。

4.維護良好的企業(yè)形象

企業(yè)在解除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時,應該注意維護企業(yè)的形象,以免影響企業(yè)的聲譽和形象。

結論: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問題是一個復雜的問題,需要企業(yè)認真對待。企業(yè)應該在保障自身利益的同時,尊重員工權益,遵守國家法律,合理運用解除方式,維護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只有在正確處理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問題中,才能實現企業(yè)和員工的共贏。

解除勞動合同 篇3

為你找到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訴狀: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1988年12月01日生,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現上訴人不服_______________初字第________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特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

1、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請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fā)回重審;

2、一、二審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1、

2、

綜上,一審法院罔顧事實與法律規(guī)定,在被上訴人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其主張或反駁上訴人主張的情況下,枉法判決,損害了上訴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支持上訴人的上訴請求,以維權益!

此致

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4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 ,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guī)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yè)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篇五: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范本

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茲有我單位 同志,性別: ,年齡: , 年 月月工資 年 月 日因 終止、解除合同,特此證明。

該同志合同鑒證編號:

(蓋章)

年 月 日

說明: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各種原因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均應填寫本證明書。

2、本證明書一式五份。單位、個人各一份,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爭議處理處、勞動就業(yè)辦公室、社會保險辦公室,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 篇5

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yè)的業(yè)務發(fā)展也在不斷擴張,這也導致了銷售人員成為每個企業(yè)不可或缺的支撐力量。在這種背景下,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問題就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本文將重點分析銷售人員勞動合同解除的相關問題,包括解除的法律依據、解除的程序、解除的方式、解除的風險與防范措施等方面。

一、解除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xié)商,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或者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其中,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照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xié)商,聽取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

(一)依法結束經營活動;

(二)發(fā)生嚴重損失無法承擔工資或者支付法定經濟補償的;

(三)發(fā)生重大變動,需要裁減人員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與職工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雇用的職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與本人協(xié)商或者依照法律程序,寫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協(xié)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其他情形致使勞動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

因此,企業(yè)在解除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時,必須要符合上述規(guī)定中的一種合法情形,并按照相應的程序和方式執(zhí)行。

二、解除的程序

1.協(xié)商解除

如果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相關的解除程序,那么企業(yè)可以與銷售人員協(xié)商解除。在協(xié)商過程中,雙方應當充分溝通,協(xié)商出合理的解除意見,并寫出書面協(xié)議。這樣可以避免解除勞動合同的爭議,并保證雙方的權益得到保障。

2.法定程序

如果用人單位需要裁減人員或者遭遇經濟困難等情況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操作。用人單位要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xié)商,聽取工會或者代表的意見,在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應當出示書面決定,并編制證明材料,備案人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

三、解除的方式

1.協(xié)商方式

一般來說,協(xié)商方式是最佳的解決方式。在協(xié)商過程中,企業(yè)可以與銷售人員協(xié)商出雙方可接受的條件和賠償金額;銷售人員也能夠就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使得雙方都能夠順利停止工作。

2.通知方式

企業(yè)可以通過書面通知或者口頭通知方式告知銷售人員的解雇決定。不過,建議企業(yè)在出示通知之前,先與銷售人員進行溝通,解釋清楚解雇的原因,并要求銷售人員簽署接收通知的文件。

四、解除的風險與防范措施

1.法律風險

在解除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時,必須要遵守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如果企業(yè)違法操作,則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如法律訴訟或賠償責任等。

防范措施:企業(yè)要學習相關法規(guī),避免不必要的違法行為發(fā)生。

2.經濟風險

勞動合同解除會帶來一定的經濟風險,如經濟補償等。

防范措施:企業(yè)應當要求銷售人員簽署書面協(xié)議,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合理的賠償或補償金,減少風險。

3.輿論風險

勞動合同解除會引起媒體和公眾的關注,一旦不當操作,就可能面臨負面口碑的影響。

防范措施:企業(yè)要保持良好的企業(yè)形象,避免不當操作導致的輿論風險影響。

總的來說,銷售人員的勞動合同解除問題需要企業(yè)充分了解法律規(guī)定,遵守相關程序和方式,合理對待銷售人員,依法行使解除的權利。同時,要加強與銷售人員的溝通和協(xié)商,盡量避免解除勞動合同產生的不良后果。

2025解除勞動合同(集合10篇)


隨著經濟化的逐步推進,越來越多人主動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時最好將合同目的明確的表述出來,你是否正在因合同如何擬定而一籌莫展呢?希望這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滿足您的期待讓您感到滿意,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解除勞動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緊急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

第一、(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xié)商,雙方同意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_________人民幣)。

第三、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xù)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第五、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2】

提前解約可獲經濟補償

典型個案:

番禺區(qū)王先生與公司簽訂三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06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今年4月31日,由于各種原因,公司提出與王先生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王先生同意了,他咨詢自己可拿到多少經濟補償金?

維權指導:

由于單位原因提出與勞動者解約,單位一般都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是沒有疑問的。2008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以往的規(guī)定進行了多方面完善補充,因此在計算標準上,往往要考慮跨2008年的問題。如果是2008年之后簽訂合同,直接按《勞動合同法》的標準計算。王先生的個案中,存在分段計算的問題。

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支付經濟補償金適用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fā)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1年的按1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之后,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王先生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1年3個月,根據原規(guī)定應當得到相當于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1日工作兩年4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應當得到兩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兩者相加,便是其應得的總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也有補償金?

典型個案:

白云區(qū)某公司職員李先生2006年與公司簽訂了5年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本月底就要到期。近日,公司書面通知李先生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xù)訂勞動合同。李先生問:勞動合同期滿,是否有經濟補償金?

維權指導:

合同期滿,能不能拿到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按照當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是《勞動合同法》的新規(guī)定,這體現了企業(yè)對長期服務員工的一種補償機制。這一經濟補償金是從2008年1月1日起算的,其標準按一年一個月工資計算。

上述李先生自2006年與公司簽合同,按相關規(guī)定,從2008年1月1日起算到今年5月份合同期滿,共兩年零5個月,他可獲得兩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不稱職被解約有無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何計算?

典型個案:

廣州市越秀區(qū)某公司職員羅小姐已經工作多年,公司新調任的部門經理來了之后,提出很多新思路,由于羅小姐文化素質不高,適應不了。公司認為,羅小姐工作能力跟不上新要求,屬于不稱職,以此提出要與她解約。羅小姐咨詢:自己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能否得到經濟補償金?

維權指導:

這方面,《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因不勝任工作而被解約,需要經過培訓、調整的過程,并且要提前30天通知。這是防止用人單位濫用不稱職的理由隨意解雇勞動者。同時,《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要支付經濟補償金,體現了對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勞動者利益的適當保護,也是合理的。

因此,上述羅小姐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其標準可參照上面的案例進行計算。

小結: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如何計算?想必大家看了以上三個案例以及維權指導后就知道了如何去就解決了。

解除勞動合同【篇3】

解除勞動合同范本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xù)。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X月X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5、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籍地址:郵政編碼:

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律師提示】方便甲方順利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避免因無法送達帶來的法律風險。

固定電話:手機:電子郵箱:

緊急聯系人:聯系方式:

本單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

年月日,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xié)商,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第三條社保、公積金繳交至年月止。

第四條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xù)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第五條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第六條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第七條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5】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續(xù)簽勞動合同的通知,鑒于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請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前將離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并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zhí)一份。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員工確認書: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曉《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xù)。

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不續(xù))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經公司研究決定,在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再與您續(xù)簽。由于您與公司當前履行的勞動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請您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將離職手續(xù)辦理完畢,并到人力資源部結算工資。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zhí)一份。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日

員工確認書: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曉《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xù)。

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提出)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根據公司與您簽訂的《離職協(xié)議書》,公司自 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起將與您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

解除(終止)合同的原因如下:_______________

請接到本通知后,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到所屬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zhí)一份。

______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確認書: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xù)。

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個人提出)

先生/女士:_______________

基于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向公司提出的離職通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具體情況,您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將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終止,請接到本通知后,在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前到所屬人力資源部門辦理相關離職手續(xù)。

同時,也非常感謝您一直以來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績!

本通知書一式兩份,人力資源部門和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各執(zhí)一份。

______公司

人力資源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確認書:_______________

本人已知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將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離職手續(xù)。

員工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解除勞動協(xié)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 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______

1、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鄢曳缴星芳追絺溆媒鹑嗣駧臺_______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 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5、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6】

xxx(用人單位) :

鑒于 (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的規(guī)定,本人現提出于 年 月 日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相關知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13種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

2、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3、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4、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6、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7、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8、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10、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11、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12、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篇7】

一、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規(guī)定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yè)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為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對單位進行賠償

問題涉及的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p>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p>

《勞動法》第31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確立了勞動者的單方辭職權,對勞動者辭職并沒有設立實質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勞動法》的立法意圖是相當明確,具有積極社會意義,目的是為了保護在勞動法律關系處于弱者地位的勞動者,保護勞動者的自由選擇職業(yè)的權利,有利于勞動者根據自己的能力、特長、志趣和愛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職業(yè),最大限度地發(fā)揮自己的潛能,實現自身的價值,更好地為社會創(chuàng)造財富,符合現代社會發(fā)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勞動力資源配置的需要;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后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可能對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由于勞動者辭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國家通過法規(guī)嚴格限制經濟損失的范圍,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而且當用人單位存在以上經濟損失時才發(fā)生賠償,在用人單位沒有以上經濟損失時勞動者也不需要賠償。

目前我國許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違約金,并且與勞動者的月工資相比較“違約金”畸高,一般都超過勞動者的年工資2-3倍;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后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也不存在支付違約金問題; 即便是將所謂“違約金”理解為“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合理限制。

通常情況下,無論是哪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違約,此時就需要看具體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才能知道是否有相應的賠償。

解除勞動合同【篇8】

一、提前解除合同賠償金、提前解除合同補償、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二、勞動法解除合同補償、新勞動法解除合同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2、第三種情況,如果沒有協(xié)商就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相當于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3、如果經過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則提前1個月通知或者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同時需要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公司違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相當于補償金2倍的賠償金。

三、解除合同賠償金計算、解除合同補償金計算、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計算公式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y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

賠償金1= 應得工資收入×25%

賠償金2= 醫(yī)療費用×25%

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賠償金總額=直接經濟損失+因獲取商業(yè)秘密給原用人單位造成的經濟損失(用人單位承擔70%以上)

1、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依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篇9】

什么是勞動合同的解除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解除。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fā)[1994]481號)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若違反法的規(guī)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guī)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xié)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yè)秘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三)預告辭退的許可性條件:預告辭退是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預告后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權利義務關系。預告是指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也可以發(fā)向勞動者支付與預告期間相等的補償費的形式,取代預告通知。預告辭退限于勞動者無過錯,單一主客觀條件變化,勞訂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秳趧臃ā芬?guī)定預告辭退的法定許可性條件為下列情況之一:(1)勞動者患病或以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定歷史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變更協(xié)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的條件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準許開始整頓后,因出現剩余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為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近營狀況惡化,發(fā)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通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另外,進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勞動者有上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有標準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為了自身利益,就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為一旦下列情況發(fā)生,導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情況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解除勞動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終止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原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乙雙方同意,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終止勞動關系。

三、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同補償金為_____個月工資(按當事人上年度月年均工資計算)合計: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四、本協(xié)議自簽字日起生效。

五、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市社保局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格式

申請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人員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何時在本單位工作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職工類別: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工作崗位:________________

解除合同主要原因:________________

本人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人事爭議仲裁部門意見(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匯集14篇


俗話說,磨刀不誤砍柴工。當幼兒園教師的教學任務遇到困難時,往往都需要參考一下我們提前準備參考資料。資料包含著人類在社會實踐,科學實驗和研究過程中所匯集的經驗。有了資料的幫助會讓我們在工作中更加如魚得水!那么,你知道幼師資料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你精心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匯集1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

勞動合同解除問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解除經濟補償問題

一、公司解除合同補償

有無補償金和多少補償金與自辭、被辭沒有直接關系,關鍵問題要看原因。

1、自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1種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有以下“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否則就不需要支付。被辭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補償金,沒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作為代通金。被辭的,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在勞動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無理由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2倍的經濟補償金。

二、經濟補償金計算標準參見以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3種情形,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在23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經濟補償計算基數中工資的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如何確定?

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在計算經濟補償時,以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或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這就必須理解“工資”的含義。

四、相關法律規(guī)定

1、《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fā)[1995]309號)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2、實踐中勞動者的工資一般有基本工資、應發(fā)工資、實發(fā)工資之分?;竟べY通常是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設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資、津貼、補貼、福利待遇等。應發(fā)工資是指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獲得的全部工資,包括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實發(fā)工資是勞動者每月實際拿到的工資,通常會被扣減一些費用,比如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所得稅,扣伙食費、房租費等,勞動者實際到手的金額通常會比應發(fā)工資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應當以勞動者的應發(fā)工資作為基數,而不是以基本工資、實發(fā)工資為基數。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2】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第一條規(guī)定:“一、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p>

第二條規(guī)定:“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p>

第五條規(guī)定:“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第一條規(guī)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p>

第二條規(guī)定:“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p>

第三條規(guī)定:“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以前規(guī)定與本通知規(guī)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此前已發(fā)生而尚未進行稅務處理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也按本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p>

三、根據《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補充通知》(浙地稅函[2001]209號)第二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履行完畢,個人因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而取得的生活補助費等收入,屬于與其任職、受雇活動有關的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應在其取得的當月,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3】

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上限是多少

某些時候,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需要按照法律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金。那么這個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上限是多少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這方面的內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除外),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fā)給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y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y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6)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fā)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7)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2)、(4)、(5)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依據(1)、(2)、(3)、(4)、(5)條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時,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超過一年但余下的時間不滿一年的,對余下不滿一年的工作時間按工作滿一年的標準計算。

經濟補償的月工資計算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4】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規(guī)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12種情形

按照現行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guī)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終止合同協(xié)議書的責任承擔

1、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解除雙方已簽署的《勞動合同》。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該協(xié)議不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一方相應免除另一方在《勞動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并放棄追索的權利。一方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通過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權利的要求。

2、《勞動合同》解除后,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勞動合同》項下約定的須由該方承擔的任何義務與責任。除另一方同意給予一方總計人民幣元的款項之外,任何一方無須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錢款、費用。一方同意,該等錢款為另一方需要向一方支付的全部錢款,除此之外,另一方沒有對一方負有任何其他債務。

二、合同終止協(xié)議書甲方__________與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合字第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_合同,現因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方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該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終止,不再履行,且因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互不追究。本協(xié)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由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自年月日入職甲方,任崗位。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以茲遵守:

第一條勞動關系解除

經雙方一致同意,雙方之間的勞動關系于年月日解除(“解除日”)。解除日為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雙方權利義務在解除日后隨之終止。

第二條未結工資結算及離職補償

1、經雙方確認,截至解除日,乙方未結工資、獎金等工資待遇為¥元(大寫:元)。

2、甲方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等在內的補償金¥元(大寫:

元),該補償金包括但不限于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按法定標準計算的協(xié)商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和包含社會保險金在內的所有福利待遇。

3、甲方將于年月日前在依法代扣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后,將本條第1款、第2款約定的補償金及未結工資待遇匯入乙方的工資卡賬戶。

4、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為乙方繳納的社會保險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保密義務

乙方保證對在甲方任職期間所接觸到的所有公司文件、數據、商業(yè)秘密等信息資料進行保密,不得通過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披露。如發(fā)現乙方向本協(xié)議外的任何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在職或離職員工披露本協(xié)議項下任何內容的,乙方應按本協(xié)議補償金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終止授權

自解除日起,甲方對乙方的任何授權已終止,乙方同意不以任何名義從事任何代表甲方的活動,或從事任何可能被第三方認為代表甲方的活動。

第五條不貶損

自解除日起,乙方不得以任何言論或行為貶損甲方的名譽或商譽。

第六條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xié)議中的任何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本協(xié)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補償金,并向甲方支付萬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仍需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

1、乙方聲明,其已仔細閱讀過本協(xié)議,充分理解本協(xié)議的每項約定,并自愿簽署本協(xié)議。

2、乙方聲明:自收到甲方按本協(xié)議第二條支付的款項之后,即免除甲方因終止勞動合同、社保關系所產生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未結工資、福利、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不再向甲方提出任何其它要求,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3、因履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7】

企業(yè)與員工一旦簽署了勞動合同,那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p>

然而,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yè)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作為用人單位具有絕對的`用工權利,甚至開除、解雇一個員工全憑個人喜好,主觀決斷,任意性非常強。但《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yè)將為其任意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付出相當大的代價。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p>

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p>

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因此,一個企業(yè)如果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其最后的結果不是被員工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就是要付出相當大的經濟賠償,無論哪種結果都是企業(yè)不愿面對的。

要避免此類情形,企業(yè)就必須根據自身的需要和客觀情形,依法、合理地解除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企業(yè)需要認識到,在勞動合同解除方面,企業(yè)和員工的權力差別是非常大的,員工在合同期間內,不用任何理由,也無需企業(yè)批準或同意,只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yè)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為3天),特殊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但企業(yè)要解除勞動合同則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要求,不能像員工一樣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事實上,就勞動合同解除而言,法律對員工的約束力是非常有限的(有服務期協(xié)議、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的除外),而對企業(yè)則非常嚴格。

一、 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均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員工沒有過失(即嚴重違反企業(yè)的規(guī)章制度等情形)、同時企業(yè)也不具備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經濟性裁員)時,企業(yè)只能同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如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除,企業(yè)強行解除或終止的話,就會構成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企業(yè)在與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注意:

1、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簽訂書面協(xié)議且要在協(xié)議中明確勞動合同解除的類型即是雙方協(xié)商解除還是單方解除;

2、 協(xié)議中需要明確解除合同的提出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企業(yè)提出的,則應當支付給員工經濟補償金,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員工提出的,則企業(yè)不用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另外,員工如主動提出辭職即員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yè)也不用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但企業(yè)應當保留員工主動辭職的證據。

如果協(xié)商解除僅僅是口頭的話,員工一旦反悔,則企業(yè)因無法提供相應證據,就會處于被動。

二、 企業(yè)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根據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三類情形即即時性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有過錯的員工)、特定情況下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性裁員。在后兩種情況下,對一些特定情形下的員工,企業(yè)也無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勞動合同法》對企業(yè)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業(yè)作了一些程序性規(guī)定,企業(yè)也必須遵守,否則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可能是無效的?!秳趧雍贤ā返谒氖龡l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边@一點企業(yè)需要特別注意。

1、 即時性解除勞動合同(六類情形)

即時性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存在一定過失的情況下,無需提前通知勞動者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這實際上就是辭退有過錯的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情形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用提前通知員工,也不用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具體而言:

(1)、在試用期內辭退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很多企業(yè)誤解了該條規(guī)定,認為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讓員工離職而不用承擔相應責任,事實上,在試用期內,企業(yè)只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員工是否符合錄用條件也不是由企業(yè)任意決定的,必須用客觀證據來證明。因此,企業(y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試用期的約定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

2、 有明確的錄用條件并告知員工;

3、 在試用期內對員工考核,并在試用期內將辭退決定送達員工。

(2)、辭退嚴重違紀的員工;

對于一般違紀的員工,企業(yè)并不能一概辭退,而根據法律規(guī)定,只有嚴重違紀的員工,企業(yè)才能辭退。因此,什么才是嚴重違紀以及員工是否構成嚴重違紀,對企業(yè)就至關重要了。企業(yè)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企業(yè)應當以合法、合理、完備的規(guī)章制度為依據。企業(yè)在員工手冊或規(guī)章制度中對嚴重違紀的情形一定要做明確定義并做具體列舉并且上述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同時也必須合理,否則會產生相應不利的法律后果。規(guī)章制度制定完畢以后,要使其發(fā)生法律效力,還必須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如讓員工參與討論、與工會或者員工代表協(xié)商、向員工公示等民主協(xié)商、公開、公示等程序。

2、企業(yè)應當有證明員工嚴重違紀的證據。如果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證據來證明,即使員工有嚴重的違紀行為,企業(yè)也很難追究其法律責任,更不能將其辭退。因此,企業(yè)必須有較強的證據意識。

3、企業(yè)應將解除或開除通知事先通知工會,同時應將通知送達員工本人。

(3)、辭退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yè)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員工;

企業(yè)以該條的規(guī)定辭退員工,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嚴重失職或有營私舞弊的行為,二是因上述行為造成了企業(yè)實際的重大損失。同樣,如何界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怎樣才構成重大損失,對企業(yè)是非常關鍵的,企業(yè)應在規(guī)章制度中明確相應行為和標準,否則處理起來就會缺乏依據。家有家規(guī),國有國法,企業(yè)也必須要有自己的規(guī)章制度。對于員工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的行為以及企業(yè)因此受到的重大損失,企業(yè)也必須要能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實,否則不能對員工進行相應處理。無依據、無證據進行處理,則屬違法。

(4)、辭退違法兼職的員工;

對于員工的兼職行為,法律區(qū)分了兩種情形,一種是企業(yè)不禁止員工兼職的,因員工的兼職行為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企業(yè)可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但該情形較難把握和證明;另一種是企業(yè)在規(guī)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明確禁止員工兼職,一旦發(fā)現員工有兼職行為,經企業(yè)提出而員工拒絕改正仍然兼職的,企業(yè)可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5)、辭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業(yè)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員工;

在實踐中,最常見的情形是員工采取欺詐手段簽訂勞動合同。因此,企業(yè)可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員工使用假的身份證、學歷證明、資質證書、健康證明、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等證明的,一旦發(fā)現或證實企業(yè)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企業(yè)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上述證明是假的仍與員工簽訂或變更勞動合同,則不能據此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同時規(guī)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對無效合同進行解除,似乎是有些矛盾的(中國的法律就是那么有意思)。

(6)、辭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指被人民檢察院免于起訴的;被人民法院依據現行《刑法》第三十七條免予刑事處分的;員工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罰金、、沒收財產)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員工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企業(yè)在此期間僅可以暫時中止勞動合同的履行。員工如被勞動教養(yǎng)的,依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企業(y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企業(yè)最好在勞動合同中事先約定員工被勞動教養(yǎng)的,企業(yè)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 特定情況下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三類情形)

前面提到員工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yè)即可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內為3天),但作為企業(yè)只有在法律規(guī)定的幾種情況下,才能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企業(yè)還應當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企業(yè)有可能誤解該規(guī)定,認為只要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就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這種理解其實是錯誤的。除非員工同意,企業(yè)只有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對員工提前通知或支付替代通知金、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等。這幾種情況是: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企業(y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醫(yī)療期是指員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企業(yè)不得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而不是員工病傷治愈實際需要的醫(yī)療時間。醫(yī)療期一般為3~24個月,主要根據員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等條件確定。

企業(yè)需要注意:

1、員工在醫(yī)療期限滿后,即使不能從事原工作,企業(yè)也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還需要另外給員工安排工作,如果另外安排的工作該員工還不能從事的話,企業(yè)才能解除勞動合同;

2、只有員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才存在醫(yī)療期,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時不適用上述情形;

3、企業(yè)應準確理解醫(yī)療期的含義,依據《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及各地相關規(guī)定為患病的員工正確核算醫(yī)療期。需要指出的是,各地對于醫(yī)療期的期限及計算方法有具體的規(guī)定的,需要按照當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不能勝任工作是指有證據表明,員工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企業(yè)需要注意:

1、企業(yè)不能隨意調動員工的工作崗位或提高工作強度,借口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

2、企業(yè)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在規(guī)章制度中應明確細化崗位職責和標準,否則很難確定員工是否勝任工作;

3、在發(fā)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后,還需要經過培訓或者調崗,如果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勞動合同,而不是一旦發(fā)現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就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企業(yè)與員工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什么是“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相關法律并沒有給出明確的規(guī)定。從實踐中看,一般是指因不可抗力或企業(yè)條件發(fā)生重大變化等無法避免的情形,如企業(yè)跨地區(qū)遷移、兼并、分立、合資、改制、轉產、進行重大技術改造等致使勞動合同所確定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也可以是員工的資格證被吊銷等等。在上述情況下,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企業(yè)可以與員工進行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協(xié)商不成的,企業(yè)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yè)需要注意,界定“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程度時,要注意固定客觀情況已發(fā)生“重大變化”的證據,并且,做好與員工進行協(xié)商的記錄、保留協(xié)商不成的證據。

3、 經濟性裁員(四類情形)

經濟性裁員是指企業(y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辭退成批人員。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一次性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10%以上的,才是經濟性裁員。

為了保障企業(yè)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法律對企業(yè)經濟性裁員的實體性條件和程序性條件作了嚴格的規(guī)定。

(一)、實體性條件

重整是指作為債務人的企業(yè),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宣告其破產前,經申請,不對其財產立即進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制定重整計劃,由其與債權人達成協(xié)議,規(guī)定在一定期限內,債務人企業(yè)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償債務,同時債務人企業(yè)可以繼續(xù)經營業(yè)務。在重整期間中,企業(yè)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經濟性裁員。

1、 何為“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而一些地方則根據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困難企業(yè)標準來界定“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這里需要注意,《勞動合同法》要求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只有在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要裁減人員,才可進行經濟性裁員。但就個別員工而言,變更勞動合同與員工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企業(yè)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

2、 條件 履行的。

本條規(guī)定為兜底條款。在發(fā)生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情形時,企業(yè)首先應當與員工進行協(xié)商,變更勞動合同;不能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協(xié)議的,企業(yè)在一次性裁減人員20人以下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10%以下的,可單方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超過上述人數的,企業(yè)必須依據經濟性裁員的規(guī)定處理。

(二)、程序性條件

1、企業(yè)必須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2、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經濟性裁員時,應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與公司簽訂較長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未成年人;

4、重新招用人員,被裁減人員具有優(yōu)先就業(yè)權;

5、經濟性裁員的限制性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情形,也就是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情形。

企業(yè)需要注意,經濟性裁員時企業(yè)應承擔以下義務:

1、 企業(yè)應依法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關于工作年限的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 進行經濟性裁員的企業(yè)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4、 在上述2、3類情形下,企業(yè)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六類情形)

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即上述1、2、3類情形)時,企業(yè)有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對企業(yè)在上述2、3類情形的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作了限制,規(guī)定在以下六類法定情形下,禁止企業(yè)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員工未進行離職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根據《職業(yè)病防治法》的規(guī)定,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企業(yè)在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醫(yī)學觀察期間,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8】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不具備法定條件或未經法定程序單方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后,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guī)定,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可以得到賠償金。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5條,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金。那么,勞動者得到了賠償金后能否再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呢?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為“辭退補償金”,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為“解職金”。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fā)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等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額外經濟補償金源于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fā) 〔1994〕481號)第10條規(guī)定,即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鳖~外經濟補償金的適用前提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按規(guī)定支付。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賠償金,而不是經濟補償金,因此,勞動者主張額外經濟補償金因缺少前提條件而不能成立。

額外經濟補償金具有懲罰性質; 《勞動合同法》第48條、第87條規(guī)定的賠償金是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也明顯帶有懲罰性質。根據民法罰則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層次,就同一事實懲罰不可重復使用,故給付賠償金的就不應再給付額外經濟補償金,以免過于加重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另外, 《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fā)〔1995〕223號)第2條第4款及第3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但損失賠償中沒有規(guī)定 “工作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類似經濟補償的條款,更沒有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的條款。因此,從這個角度講,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得不到額外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9】

甲乙雙方于_年_月日_簽訂為期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1、自_年_月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fā)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年_月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帶給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6、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資料)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9、本協(xié)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guī)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0】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fā)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fā)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fā)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xù),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上?!痢劣邢薰疽曳剑ê炞郑?/p>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

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

1、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fā)放工資時間。

乙方獎金為_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元。

(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6、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9、本協(xié)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guī)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xié)議書一式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另_____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簽字或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2】

《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計算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文件為勞動部關于印發(fā)《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勞部發(fā)[1994]481 號)。該文件第八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p>

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基數,該文件第十一條規(guī)定“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yè)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yè)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p>

結合本案的情況,并根據上述法律、文件規(guī)定,王某1984年7月至20xx年12月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按勞部發(fā)[1994]481號文件計算經濟補償金,計算基數為企業(yè)月平均工資。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的工作年限,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卑赐跄潮救私獬齽趧雍贤鞍雮€月工資計算。

勞動關系跨躍20xx年1月1日,要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即分段計算。20xx年12月31日以前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計算依據為勞部發(fā)[1994]481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20xx年1月1日以后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計算方法的依據為《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guī)定。此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對于高收入勞動者的經濟補償計算規(guī)定了“雙封頂”。第一,經濟補償基數的“封頂”——以本地區(qū)(如:北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為標準支付;第二,經濟補償年限的“封頂”——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

另外,《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于20xx年9月18日施行,第二十七條對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標準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即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計算平均工資。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3】

新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

一、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有6種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有權取得經濟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第六種情況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以下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之后,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四、以下四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大規(guī)模裁員(需要裁員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過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勞動合同期滿之后,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換言之,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勞動者在維持原勞動合同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xù)訂,此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以下兩種情況下,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二)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具體規(guī)定了17種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當然這并不是全部,因為《勞動合同法》還有兜底條款,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勞動者也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的數額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對此明確的規(guī)定: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

用工單位和勞動者注意:

一、用工單位與用工者簽訂合同要保存雙方自愿簽約的證據,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如果勞動合同對此沒有明確約定,應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提供勞動條件,提供勞動保護,按時發(fā)放工資以及各項福利,依法繳納各項保險。單位制定規(guī)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規(guī)章制度不受法律保護,即使單位以勞動者違反了單位規(guī)章制度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不能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用人單位不能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二、《勞動合同法》的十七項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是對勞動者權益的有力保障,勞動者要注意6種情況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經濟補償金,其余情況下勞動者自己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筆者曾經解除過一些咨詢者,他們因為“老板”、“經理”、“人事”要求自己辭職,自己就打了辭職報告。這樣的情況下,用工單位就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了。而勞動者自己的權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損害了。由誰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篇14】

解除勞動合同書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協(xié)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fā)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xù)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和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

6、乙方應當于本協(xié)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xù),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9、本協(xié)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guī)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合集9篇)


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將會讓您深入思考,請您保存本文以備參考。在人們普遍注重維權意識的今天,合同作為我們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至關重要。簽訂讓雙方都能接受的合同,是合作中必須要進行的一步。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兩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經過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就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雙方確認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質為雙方協(xié)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為 年 月 日,工資結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積金截止到 年 月。

三、在公司規(guī)定的離職截止日期前,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xù)就擅自不到崗,將按公司規(guī)定視為曠工;曠工超過2個工作日將以嚴重違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為由被開除。此種情形公司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補償金。

四、乙方在職期間的年假已經休完,在職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已經享受完畢。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費用:

1、根據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計 (大寫 )元;

鑒于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已達十七年,現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工資的特殊津貼,計 (大寫)元。

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 (大寫)元。

3、支付時間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內,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卡里。

4、本協(xié)議簽訂之前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勞動法相關法律規(guī)定,上述費用包含了乙方所應得的法定經濟補償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享有的其它經濟性權益、乙方的一些未結費用以及乙方與甲方存在一些爭議但在解除合同時已經達成一致性意見,可是又不宜于明確列出的其它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糾紛。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上述費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雙方對本協(xié)議皆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對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經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本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不得散布對甲方的任何負面信息或評論。

七、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于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2

李先生20xx年2月16日進入某電子公司工作,并擔任備件制作員,同年8月26日,雙方簽訂了一份計劃培訓協(xié)議書,約定20xx年8月27日至20xx年8月26日,由公司出資為李先生提供培訓,培訓費為10萬元。完成1年培訓后李先生有義務為公司繼續(xù)服務5年,至20xx年8月26日。因被訴人原因不能履行服務期的,申訴人有權要求被訴人作出賠償,賠償標準為培訓費用*未服務年份/總需要服務年份。支付的培訓費用由培訓費、住宿費、交通費、工資待遇、實習費組成。20xx年9月22日,李先生以家庭原因及在公司無發(fā)展空間為由提出辭職,同時要求公司免除其培訓期間的相應培訓費用。公司同意了他的辭職請求,并于一周后開具了退工單,但拒絕了要求免除支付賠償費用的請求。

李先生在辦妥辭職手續(xù)以后即離開了公司,公司多次與李先生商洽但未果。于是公司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裁決被訴人李先生應按照當時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xié)議條款,支付未履行完畢服務期的違約賠償金40000元。

李先生辯稱:辭職是向申訴人提出通過協(xié)商來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意思表示,在申請辭職的同時明確表示了不接受賠償培訓費的條件。如雙方未能協(xié)商一致,那么辭職就不成立,雙方合同依然有效。同時認為公司將培訓期間的工資待遇也計算在賠償費用中是不合理的。

仲裁委員會審理后認為:雙方當時因培訓而約定了服務期限,被訴人應當按約履行協(xié)議。如被訴人在服務期內提出辭職,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被訴人在提出辭職申請并被批準的同時,仍拒絕承擔賠償責任,并稱如不能接受其要求辭職將不生效的說法難以成立,與法無依。且被訴人在獲準辭職領取退工單后未再上班,事實上的離職行為已成立。但申訴人把在培訓期間支付被訴人的工資計入培訓費中,缺乏依據。

經調解不成,最終仲裁委裁決,扣除李先生已服務的年限,按照賠償費用遞減原則,李先生于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公司賠償金16000元 (扣除其中的工資支付數額) 。

本案的焦點是李先生辭職的同時,能否要求單位免除在職期間單位出資培訓的費用?

本案中,李先生在履行服務期中因個人原因辭職,同時還提出免去培訓期間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顯然與法律規(guī)定不符,因此,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真相后,根據有關規(guī)定扣除李先生已服務的期限,按服務期等份遞減,支付未履行服務期的賠償費用。

解決方案

讓我們最后再來看本節(jié)開篇的案例,首先應該明確的是,公司與林先生解除勞動關系時,是否依舊處于林先生的試用期內。如果處于試用期內,林先生則不必賠償培訓費用。即使已經簽訂培訓協(xié)議,也因協(xié)議與政策法規(guī)相矛盾,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林先生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時,已經試用期屆滿的,即已經成為公司的正式職工,將按照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以及雙方約定的培訓費承擔賠償責任。

在企業(yè)實踐中,很多勞動者為了規(guī)避法規(guī)或者培訓協(xié)議的賠償責任,經常采用各種方式,如故意消極怠工等方式,促使企業(yè)主動辭退員工,從而達到規(guī)避培訓費賠償的問題。而此種情況,往往成為企業(yè)人事部門較為頭痛的問題。

本案中用人單位以違紀解除林某的勞動合同,是林某的過錯造成的。林某不按勞動合同約定認真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曠工、與人爭吵是違約行為,由于其違約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員工由于嚴重違紀而造成企業(yè)主動辭退員工,員工應該承擔企業(yè)的經濟損失,由于培訓費是企業(yè)培訓員工并期望員工提升技能回報企業(yè)的投入,如果中途解除勞動關系,企業(yè)的投入無法預期收回,可以要求索賠。

另外,員工采用相應手段故意促進企業(yè)主動解除勞動關系,存在主動解除勞動關系的動機與基于該動機的行為,從理上可以認為是員工主動結束勞動關系,只是方式與正常辭職方式不同。

法規(guī)的原則雖然較為清晰,但是在企業(yè)管理實踐過程中,處理此類問題的難點在于舉證。證明員工故意怠工,并具有主觀意圖解除勞動合同的舉證在事實上是難以實現的。因此,企業(yè)大多以嚴重違紀為由辭退員工并要求索賠。但是嚴重違紀的舉證,也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一、勞動者嚴重違紀事實存在;

二、企業(yè)具有嚴重違紀的規(guī)章標準或者能夠引用相應法規(guī)定義的嚴重違紀;

三、企業(yè)要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勞動者的行為不僅構成了違紀,而且構成了嚴重違紀;

四、企業(yè)處理嚴重違紀勞動者的程序應符合相關制度或法律的程序性規(guī)定,如通知本人或者已經盡了通知本人的義務。

以上幾點雖然簡單,但實際上在國內很多企業(yè),由于管理基礎工作薄弱,也是難以做到的。本案例中,雖然該企業(yè)與林某解除勞動合同是由于林某的過錯造成的,但由于林某與企業(yè)20xx年9月1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半年,20xx年2月公司決定解除其勞動合同時,林某尚處于試用期內,則企業(yè)在法律上處于較為不利的地位,林某無須因違約支付培訓費。

因此我們建議公司不必著急地與員工解除合同,可以再延緩一個月,待該員工轉正之后,再處理其嚴重違紀的行為,這樣公司既嚴肅了制度,又得到了違約金,一舉兩得。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F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決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就解除勞動關系所涉及事宜,現達成如下協(xié)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xù)后 日內,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甲方按法律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并將離職證明于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xù)后日內交付給乙方。。

4、乙方應為在職期間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6、本協(xié)議是雙方解決勞動合同的所有安排和規(guī)定,就勞動合同解除及此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xié)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xié)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收 條

今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的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即《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中協(xié)議約定的總金額)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字確認: 日期: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4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員工與企業(yè)可協(xié)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關系。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該怎么做的問題,下面詳細介紹。

1、由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在員工想跳槽且企業(yè)想除名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如企業(yè)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因此,員工不要主動提出是由自己提出離職的,可在雙方解除協(xié)議中回避這個問題, 以免輕易喪失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有些地方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約定的,其余關于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同時,根據《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于企業(yè)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并拿到離職交接單

我們提醒員工,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yè)的事情,一些管理優(yōu)秀的企業(yè)在給員工電腦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yè)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yè)簽收回執(zhí),如碰到企業(yè)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此外,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zhí)一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yè)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yè)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yè)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yè)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采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添加不利于勞動者再就業(yè)的記載的方法。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下,同意按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達成如下協(xié)議:

1. 甲乙雙方的勞動關系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2.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到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 元。

4.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及補償金按照公司的每月工資發(fā)放時間進行發(fā)放,即 月的工資與經濟補償金與 月工資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一同發(fā)放。

5. 在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將按甲方的規(guī)定和離職程序完成全部工作移交和歸還屬于甲方的一切資料、物品、證件及借款等,直至相關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確認無誤。

6. 乙方須按甲方規(guī)定辦理好工作移交,并經甲方人力資源中心確認無誤。

7. 本協(xié)議中雙方協(xié)商的經濟補償金為甲乙雙方勞動合同解除的唯一經濟補償金。乙方承諾不對甲方提出任何訴訟、仲裁或其他行政程序。

8. 此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也是合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也可適用。合同講究意思自治,在無特別規(guī)定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問題。勞動合同有特殊的一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有天然的不平等性,為防止用人單位利用優(yōu)勢地位強迫勞動者簽訂不平等合同,勞動法領域作了許多強制性規(guī)定。所以,在勞動合同上即便是雙方協(xié)商一致,也不一定受到法律保護。

一、為什么要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容易,解除難。勞動者有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只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用人單位就不是這樣了,要解除勞動合同,就要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否則將會產生嚴重后果。如果被認定為非法解除,將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有些勞動者還有可能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

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前提下,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避免產生勞動糾紛。雙方就補償等一系列問題達成一致,不會產生不良影響,也不會對其他員工產生不好的示范作用。特別在勞動者沒有什么明顯過錯的情況下,要盡量采取協(xié)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二、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注意的問題

1、如果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勞動都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協(xié)商一致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如果勞動者有辭職的想法,用人單位應盡量讓勞動者提出書面的辭職報告,或者在離職的審批表中,寫明是勞動者提出的解除動議。

2、與員工協(xié)商一致后,進行書面確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盡量先協(xié)商,雙方基本達成一致后,進行書面確認。不可以直接發(fā)書面解除通知,如果勞動者提出勞動仲裁,很有可能被認定為非法解除。

三、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24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36條:用人單位與勞動都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第1款。

四、案例:員工主動辭職,應當遞交書面申請

王某在某公司擔任銷售一職,后來王某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長期出差的銷售工作,于是向公司提出了辭職。公司同意了王某的離職要求,并與王某簽訂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xié)議,但協(xié)議中沒有注明是王某提出的辭職。后來王某覺得公司應當對其經濟補償,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時公司提出是王某主動提出辭職,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但拿不出書面的證據。最后,裁決公司敗訴,支付王某經濟補償金。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就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xié)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基本醫(yī)療保險金、失業(yè)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guī)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xù),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xù)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雙方協(xié)商的賠償金以及相關法律相關規(guī)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經濟賠償金支付至乙方的工資卡賬戶(開戶行:,卡號:,戶名:),乙方應于收到款項后1日內向甲方出具收條。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根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yè)限制義務。

6、本協(xié)議簽訂以及雙方履行完相應的義務后,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xié)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所有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8

勞動者在與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勞動者是否能根據之前購買的失業(yè)保險,要求領取失業(yè)金呢?對于不少勞動者來講,這都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

一、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失業(yè)金嗎

首先回答您的是有新法規(guī)出臺,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提出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能領取到失業(yè)保險金。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失業(yè)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yè)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yè)保險金。

(一)失業(yè)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yè)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yè)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2、20xx年6月29日出臺,20xx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3號令)第十三條規(guī)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第四項規(guī)定、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此條款的第(三)項規(guī)定說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并且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者可以申請領取失業(yè)保險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二、申領失業(yè)保險金要哪些資料

首先失業(yè)員工在勞動部門辦理失業(yè)登記并取得失業(yè)員工證。在辦理失業(yè)員工證的60天內提供《失業(yè)員工證》原、復印件;身份證原、復印件;戶口本原、復印件;銀行存折原、復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業(yè)窗口申請。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發(fā)給《失業(yè)員工失業(yè)保險待遇計發(fā)決定書》。必須本人辦理,如代辦,需失業(yè)員工授權委托,并出具經公證處公證后的委托書。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篇9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是解除勞動合同的一種常見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一種。那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怎么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呢?這是個困擾了很多人的問題。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希望能解開您的困擾。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訂立之后,由于雙方或單方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在履行完畢之前,提前終止效力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中有關“勞動合同的解除”的規(guī)定可知,有三種情形,即協(xié)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本文主要討論勞動合同的協(xié)商解除及其涉及的主要法律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該條賦予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對用人單位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勞動權的保障有重要意義。所謂勞動合同的協(xié)商解除,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訂立之后履行完畢之前,在不違反法律強行規(guī)定的前提下,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共同協(xié)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行為。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任何權利的行使都應以不違法為前提,勞動合同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也不例外。應滿足以下條件:

1、協(xié)商解除的須為雙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勞動關系。這是因為如果雙方非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動合同無效,也就無解除一說;

2、勞動合同雙方均有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

3、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須在勞動合同全部履行完畢之前進行。這是因為勞動合同一旦履行完畢,已無解除的必要;

4、勞動合同雙方協(xié)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且不違反法律強行規(guī)定。

勞動合同的解除意味著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終結,不管是用什么樣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大前提都是不違法。其中在協(xié)商解除的時候,還要保證雙方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俗話說,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平常的學習工作中,幼兒園教師會提前準備一些資料。資料所覆蓋的面比較廣,可以指學習資料。資料可以作為參考給我們一些學習工作靈感。所以,您有沒有了解過幼師資料的種類呢?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供你參考和使用,請收藏和分享。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1

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員工姓名: 人事編號:

你與公司所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到期,經公司研究決定與你終止勞動合同,請你按公司規(guī)定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xù),公司將在你辦結離職手續(xù)后辦理相關退工手續(xù)。如你對此有異議,你可依法申請仲裁。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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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簽收

本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上述《終止勞動合同通知》。

簽收人:****** 20xx年8月25日

離職證明

茲證明***先生(身份證號:441000000000000000)自****年**月**日入職我公司擔任**部門**崗位,至****年**月**日因**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系融洽。經公司慎重考慮準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xù)。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xié)議,遵從擇業(yè)自由。特此證明!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辭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同志(身份證號碼: )于 年 月 日到廈門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進入委托代理單位 ,現因:

□合同期滿,期滿時間 年 月 日; □單位辭退,辭退時間 年 月 日; □本人辭職,辭職時間 年 月 日; □協(xié)議解除,解除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單位發(fā)給一次性經濟補償金 元。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該同志的人事檔案在我中心保管,根據單位/本人意見,此證明同意存檔。

**市人才服務中心

年 月 日

備注:

1、以上解除勞動關系原因只能選一項,多選或涂改無效。

2、選擇本人辭職的不能申請失業(yè)保險金待遇。

3、本證明須先由用人單位審批蓋章后再送人才中心蓋章存檔。

4、本證明一式三份,單位一份,本人一份,存檔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2

編號( )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x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此證明書已于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說明: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檔案。

編號( )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x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說明:檔案。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此證明書已于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編號( )

本單位與________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x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說明:檔案。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此證明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二聯交職工使用,三聯存入職工本人此證明書已于本人簽字之日送達本人。

職工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3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第一條: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條款之一

()原因決定解除、終止與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xù)訂新的勞動合同。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終止合同。6、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應于年月日前辦理調出手續(xù);(2)存檔費用由乙方負擔。 (3)住房公積金于年月日(封存或轉出)。 第二條:雙方同意在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xù)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1、交接程序及內容:(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yè)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4

標題: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

正文: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和產業(yè)的不斷壯大,上海作為中國的經濟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前來就業(yè)。然而,隨之而來的是勞動關系的不斷變化和勞動合同的解除。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上海已經制定了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以提供合法有效的證明材料。本文將詳細介紹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的內容和使用方法。

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 個人信息:需要填寫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等。這些信息是確保證明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基礎。

2. 勞動合同信息:在證明中需要提供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信息,包括合同開始日期、合同結束日期、勞動合同類型等。這些信息能夠清楚地反映勞動合同的情況,為解除勞動合同提供依據。

3. 解除勞動合同原因:在證明中需要詳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這些原因可能是合同期滿、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者辭職、勞動者解雇等。對于每種情況,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和附件,以支持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

4. 解除日期和方式:證明中需要明確注明勞動合同解除的具體日期和方式。日期是為了確保證明的時效性,方式是為了了解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操作過程,便于對勞動合同的解除進行審查。

5. 相關機構蓋章:最后,在證明的末尾需要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機構進行蓋章,如勞動監(jiān)察部門、用人單位、工會等。這些章可以確保證明文件的合法有效,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依據。

使用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的方法如下:

1. 下載模板:在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或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下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

2. 填寫個人信息:根據自己的情況,在模板中填寫個人信息。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3. 填寫勞動合同信息:根據勞動合同的具體情況,在模板中填寫勞動合同的起止日期、類型等信息。

4. 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原因:在模板中詳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并提供相應的證據和附件。

5. 注明解除日期和方式:在模板中注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具體日期和方式。

6. 相關機構蓋章:確保證明的合法有效,將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交給相關機構蓋章。

總結起來,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重要文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根據模板的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將其交給相關機構進行審查蓋章。通過合理使用上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模板,勞動者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以后的就業(yè)和生活打下堅實的基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5

________同志,于 年 月 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 年 月

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款,自年 月 日起與 同志 勞動合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部分條款選摘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

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

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

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

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

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

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

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

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

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

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6

茲有本單位員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F因以下第

________項(請選擇以下其中一項填寫)原因: a、協(xié)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內解除;

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guī)定);

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 h、勞動合同期滿;

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j、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m、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年_____ 月

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在七日內將失業(yè)人員的名單、檔案及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日內,持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就

業(yè)失業(yè)登記證》、身份證、戶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材料,到就業(yè)管理服務機構辦理

失業(yè)登記。符合失業(yè)保險金申領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

份。單位、員工、存入員工檔案、就業(yè)備案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7

離職時每個人幾乎都會碰到的事,工作離職時,一般都會辦理離職手續(xù)的,那么你知道在離職時離職證明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有區(qū)別的嗎?下面我們來看一下關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和離職證明的區(qū)別。

一、離職證明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區(qū)別在哪?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后必須出具的一份書面材料。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與離職證明的區(qū)別:

1、離職證明,是表示是員工自己主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書,是表示用人單位和員工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3、其二者的區(qū)別是在與勞動補償方面會不同。

4、無論是離職證明還是解除勞動合同書,均表示與原用人單位在法律上沒有勞動關系了,不影響你和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 ,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guī)定,本單位于年 月 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原合同雙方當事人、失業(yè)保險機構、社保經辦機構各一份。

三、離職證明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勞動合同類型為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作崗位為 ,勞動合同起止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單位實際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個月。因(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2)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條第 款第 項規(guī)定,本單位于年 月 日終止(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證明書一式四份,原合同雙方當事人、失業(yè)保險機構、社保經辦機構各一份。

三、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

茲有 (姓名)同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在我公司擔任職務,在職期間,工作努力,無不良工作表現?,F因 原因申請離職,并已正式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xù)。以后其一切相關事宜均與我司無關。

特此證明

公司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8

1、勞動者被用人單位辭退,申請領取失業(yè)金,只是需要用人單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并將失業(yè)人員的名單報送失業(yè)保險機構。

2、按照規(guī)定參加失業(yè)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guī)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3、根據失業(yè)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yè)人員,可以領取失業(yè)保險金:

4、這個要看單位的意思了,不過一般來說,只要是正常離職,包括正常離職申請,離職手續(xù)辦理,離職日期等,單位都會給開工作證明和離職證明。因為單位也知道離職者去求職時需要離職證明和工作證明。如果非正常離職,單位不給開的話,那就只能去單位慢慢磨了。

5、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6、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7、這也引發(fā)了勞動者再次就業(yè)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8、可以開離職證明,只要解除勞動關系,離職時單位就應該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也就是離職證明,不論是辭職還是被辭退的情況。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xù)后,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p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9、檔案送失業(yè)科干什么?你難道符合失業(yè)金領取條件要去申請失業(yè)金?那樣的話單位應當在你離職15日之內將包括檔案在內的有關材料報送失業(yè)科,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去原單位或者打電話催一下。

10、已辦理失業(yè)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11、離職后單位是一定會給開離職證明的。離職證明主要用于證明你已經從這個公司離職,用于你找下一份工作的時候,向新的公司和單位證明,你已經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但是工作證明這種東西是需要你自己主動要求公司開給你的,一般公司不會主動開這個東西。

12、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zhí)畎l(fā)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fā)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雇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

13、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投訴。

14、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15、借鑒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16、一般勞動者離職以后,用人單位應當為其開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如果用人單位拒絕開具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17、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的。

18、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擴展資料: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guī)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布的《失業(yè)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yè)保險登記、享受失業(yè)保險待遇的角度,規(guī)定城鎮(zhèn)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yè)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19、《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領失業(yè)金是勞動者的一項權益。但這個多數是你被單位辭退了或者單位方面的原因你離職了才能領。你自己個人原因離職的可能領不到。如果真是單位吧給辦,先聽聽單位為什么要給自己辦理。因為領失業(yè)金是需要單位去給辦的。實在不行可以去找監(jiān)察大隊維權。

21、用人單位不予辦理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投訴,由勞動監(jiān)察責令改正。造成勞動者損失死亡,承擔賠償責任。

22、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fā)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fā)離職證明書。

23、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24、超過15日,失業(yè)科就不再受理了,你就沒有辦法享受失業(yè)金了。但如果你不是要領取失業(yè)金,那檔案就沒有必要轉到失業(yè)科了。此處不再啰嗦。2、檔案里有你的高中的學生登記表、畢業(yè)生登記表、入團申請書、高考志愿表、大學的學生登記表、畢業(yè)生登記表、歷年成績單、報到證等學籍檔案,參加工作的《職工登記表》《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篇9

關于與______終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 月____日?,F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____條____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會涉及到領取失業(yè)救濟金的.問題,所以解除合同證明書一定要標明是對合同終止或者公司提出解除。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規(guī)定,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在此過程中,公司有勞動違法行為,可直接向公司的工商注冊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處理或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解決。

相關勞動合同終止的法律法規(guī):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推薦


希望各位讀者能夠喜歡這篇文章,編輯為大家推薦了一篇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文章,旨在幫助讀者系統(tǒng)地了解相關知識點。如今,隨著人們對法律的認識逐漸加深,合同已經成為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簽訂合同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解除勞動合同【篇1】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簽訂的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月 日期限屆滿。因生產(工作)需要,本單位擬與你續(xù)訂勞動合同,請于7日內將是否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意見反饋給勞資部門,逾期者,視為本人不再續(xù)訂勞動合同。

續(xù)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續(xù)訂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年 月 日終止。

勞資部門: (簽章) 經 辦 人: (簽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 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回執(zhí)單

字 號《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本人意見如下: 1、續(xù)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2、要求續(xù)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不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 現將回執(zhí)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字第號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所簽《勞動合同》,因下列第款的原因解除(終止),現通知如下:

(1)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2) 勞動合同 終止條件出現;

(3)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滿意,請在日內答復,若本通知送達日內不答復,視為同意;

(4)根據《勞動法》第 條或勞動合同 條規(guī)定解除; 對上述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無疑議的,請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內辦理如下手續(xù):

(1) 月 日前完成工作及業(yè)務交接等事宜;(2) 月 日前領取工資、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3)檔案處理意見: ;(4)其他。 特此通知

勞資部門(印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回執(zhí)單

字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現將回執(zhí)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收件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 方。

原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 年 月 日。

(1) 由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補償。 (2) 由企業(yè)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經濟

補償金為

元。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姓 名:性 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該職工與單位 年 月 日所簽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并已辦理一切相關手續(xù),現出具證明如下:

1、該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2、在本單位擔任 工作,任職務;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資 ; 4、社會保險費繳至 ; 5、其他需要證明的情況。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注:本協(xié)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表5 編號: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

單位名稱:經濟類型:社會保險代碼:

注:此表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工(裝入職工檔案)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篇2】

一、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guī)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限的約定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三、試用期工資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綜上,勞動者如要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日向用人單位提出。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后,用人單位以各種借口不予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向專業(yè)的律師咨詢,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解除勞動合同【篇3】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協(xié)議: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2、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xù)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3、原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yè)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4、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1)在原協(xié)議解除后,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yè)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2)其他,在原協(xié)議解除后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5、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xù)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6、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4】

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規(guī)定。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但是單位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么‘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p>

解除勞動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退休人員):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

Id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為退休人員,已依法開始享受社保退休待遇,故未明確勞動法律關系主體資格。甲方因工作需要,重新聘用乙方為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自愿簽訂本再就業(yè)勞務協(xié)議,并遵守本協(xié)議所列條款。

一、協(xié)議期限本再就業(yè)協(xié)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

1、乙方再就業(yè)期間的崗位: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服從甲方在工作范圍內的安排和甲方的工作調整。

3、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規(guī)范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應提供全職服務。

2、乙方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

3、在本協(xié)議期限內,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時間表。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月薪制的,甲方必須在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2、甲方在協(xié)議期內不承擔乙方的社會保險費用。

3、乙方不得報銷甲方在職員工的醫(yī)療費用,甲方不得支付乙方醫(yī)療期間的勞動報酬。

4、乙方在協(xié)議期內的各種假期和休息日按國家和甲方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但乙方不享受法律規(guī)定的帶薪年休假待遇。

五、保密義務乙方有義務為甲方的工作保密。

六、協(xié)議的終止

1、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本協(xié)議。

2、如乙方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3、如果甲方因政策原因需要終止本協(xié)議,甲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4、如果甲方連續(xù)拖欠乙方三個月的勞動報酬,乙方有權終止本協(xié)議。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七、協(xié)議的終止

1、本協(xié)議到期后,本協(xié)議終止。

2、乙方因疾病治療等客觀原因不能履行本協(xié)議的,本協(xié)議終止,但乙方應提供相關材料予以證明。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八、經濟補償金(賠償金)、違約金

1、本協(xié)議解除或終止時,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醫(yī)療事故)并負有責任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他商定事項

1、協(xié)議期滿一方或雙方不續(xù)簽合同的,應在協(xié)議期滿前30天通知對方,并在此期間完成工作交接。

2、本協(xié)議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予以澄清。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6】

姓名:

性別:

年齡:

工種:

崗位:

勞動合同期限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雙方因以下第 項(只選一項)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

關系: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明:

本證明一式2份,手續(xù)完備后,勞動者檔案、用人單位各存一份。用鋼筆、簽字筆填寫,

不能復寫,涂改無效。

_______同事,性別女,31周歲,系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________,工作崗位為銷售經理,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肆年,勞動合同期限為壹年(自20___年1月21日至20___年1月21日止),因個人提出辭職,于20___年10月21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此證明不影響勞動關系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申訴權利。

單位:(章)

職工簽字:

簽字時間: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篇7】

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

甲方: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F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

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

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各種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乙方應在本協(xié)議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

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yè)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知悉甲方商業(yè)秘密(包括本協(xié)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

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后五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七、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

有損害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本協(xié)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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